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文章来源:微动利 2019-11-18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5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0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年11月18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11月1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11月1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11月18日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本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其他投资者) 申购费率(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以下 0.80% 0.24%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40% 0.12%
500万元以上(含) 1000元/笔 1000元/笔
 
注: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例
7日以内 1.50% 100%
7日(含)-30日 0.30% 100%
30日以上(含) 0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王君
电话:0991-7885083
传真:0991-2310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注:本基金自2019年11月18日起开通转换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9年11月18日起,基金管理人将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转换及费率优惠
自2019年11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及转换本基金的,享受申购及转换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9月20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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